中國江蘇網8月1日訊 起得比雞早、吃得比豬糟、跑得比兔子快,某些低端游常因此而遭人詬病。相應的,價格不菲的高端定制游則大多能讓游客盡享旅途的美妙舒適。然而,從去年5月起,天寧法院就陸續受理了數起案件,被告都是同一個旅行團的游客,起因是游客認為旅行社服務縮水而拒付部分團費。據悉,因高端定制游而訴至法院的,在我市尚屬首例。
市民張女士稱,她是個對生活品質要求很高的人。2011年5月11日,她報名參加了一個由10多人組成的旅游團,并預先支付團費5萬元。旅游行程為30日,行至美國、加拿大、巴西。出發前,全陪導游李某稱這是豪華團,天天睡到自然醒,住市中心四星以上賓館,紐約第五大道有半天時間旅游購物,吃行比常規普通團規格要高,團費旅行結束后按實結算。
然而,這次旅行完全破壞了她對高端定制游的美好憧憬:首先,行程縮水。遺漏了紐約時代廣場、費城獨立宮、拉美民俗展覽館等多個景點,其中部分為收費景點。其次,導游服務質量差。如出行時僅提供15座的客車,加上行李后顯得十分擁擠。面對游客的不滿,導游只是一味解釋,并不解決問題,后來導游還拉下臉來,導致整個旅途氣氛沉郁。此外,承諾住四星以上賓館,但有些實際為三星級。
回國后,旅行社提供了一份收費清單,顯示團費為8.3萬元。張女士沒有認可,并拒付余款。
不僅是張女士,整個旅行團都對本次旅行很不滿,繼而都拒付余款。去年5月、今年3月和7月,旅行社將整個旅行團的游客相繼告到天寧法院。
天寧法院審理后認為,旅行社提供相應服務,游客理應及時支付余款。但是,種種證據顯示,旅行社提供的服務中存在車輛誤接及景點遺漏等問題,應認定其提供服務存在瑕疵,屬合同違約。據此,旅行社應減免一定費用。以張女士為例,團費總計由8.3萬元減為6.6萬元。其余游客,有的乘坐飛機為公務艙、有的未去加拿大,費用在此基礎上增減。
審理其中一起案件的劉法官對記者說,因部分游客與旅行社關系不錯,旅游前未簽訂合同,是在旅途中補簽的。她建議,要避免糾紛,雙方事先必須簽訂合同,對旅行中的諸多細節詳細約定。其次,發生糾紛時游客要注意搜集證據,如查看住宿飯店標準并拍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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